中航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Connor 欧意交易平台 2025-04-07 12 0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是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未来实施权益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8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公司专业从事中高端光、电、流体连接技术与产品的研究与开发,专业为航空及防务和高端制造提供互连解决方案,自主研发各类连接产品500多个系列、35万多个品种,主要产品包括光、电、流体连接器,光电子器件,线缆组件及集成化设备,广泛应用于防务、商业航空航天、通信网络、数据中心、石油装备、电力装备、工业装备、轨道交通、医疗设备、新能源汽车、消费电子等高端制造领域。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单位:元

展开全文

(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2024年2月2日,公司总法律顾问梁国威先生、副总经理王跃峰先生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分别增持公司股份。其中总法律顾问梁国威先生增持2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009%,增持金额为60.328万元,副总经理王跃峰先生增持5,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002%,增持金额为15.08万元。公司副总经理王跃峰先生,拟在2024年2月2日起6个月内,继续增持本公司股份,拟累计增持股份数量不低于6,000股且不超过10,000股(含2月2日增持数量)。截至2024年8月1日,王跃峰先生本次增持计划时间届满,累计增持数量6,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003%,增持金额18.856万元,增持数量不低于增持计划下限,增持计划实施完毕。

王艳阳女士因工作变动原因申请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公司2024年6月27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聘任张宏剑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至第七届董事会届满时止。

中航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五年三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179 证券简称:中航光电 公告编号:2025-017号

中航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2024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航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航光电”)《2024年年度报告》已于2025年3月29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年度业绩说明会。

业绩说明会具体情况如下:

一、业绩说明会安排

1.召开时间:2025年4月11日(星期五)15:00一17:00

2.召开方式:网络视频直播+电话会议

3.召开平台:进门财经平台

4.参会人员:公司董事长郭泽义先生;董事、总经理李森先生;总会计师、董事会秘书王亚歌女士;独立董事鲍卉芳女士。

二、投资者参与方式

本次业绩说明会在进门财经平台以“网络视频直播+电话会议”方式举行,投资者可通过以下方式报名参与。

1.网络参会

电脑端:点击链接,进入页面,按指引申请参会。

手机端:

(1)登录“进门财经”APP或“进门平台”小程序,搜索“002179”进入“中航光电(002179)2024年度业绩说明会”,点击进入会议页面,按指引申请参会。

(2)使用手机App(如微信等)扫描下方二维码,在“申请参会”页面,按指引点击参会。

业绩说明会入口专用二维码

2.电话参会(需提前通过上述方式报名参会)

可选择接入以下号码

+86-4001510269(中国)

+852-57006920(中国香港)

+852-51089680(中国香港)

+886-277083288(中国台湾)

+1-2087016888(美国)

+86-01021377168(全球)

参会密码:557695

3.报名时间: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2025年4月9日15:00止。

三、投资者问题征集方式

为充分尊重投资者、提升交流的针对性,公司就2024年度业绩说明会提前向投资者公开征集问题,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公司将在2024年度业绩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1.投资者可通过电子邮件,将问题以文字方式发送至公司指定电子邮箱zhengquan@jonhon.cn。

2.投资者可点击链接或者扫描下方“业绩说明会投资者问题征集专用二维码”,进入本次年报业绩说明会专用问题征集页面提交问题。

3.本次业绩说明会投资者问题征集的截止日为2025年4月8日15:00。

业绩说明会投资者问题征集专用二维码

四、咨询方式

咨询机构:中航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与证券事务办公室

咨询电话:0379-63011079 0379-63011959

邮箱地址:zhengquan@jonhon.cn

特此公告。

中航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五年三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179 证券简称:中航光电 公告编号:2025-016号

中航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相应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中航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航光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18号》),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变更了相关会计政策,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变更原因及日期

2024年12月6日,财政部发布了《准则解释18号》(财会〔2024〕24号)。《准则解释18号》规定,“关于浮动收费法下作为基础项目持有的投资性房地产的后续计量”和“关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的会计处理”,内容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由于上述会计准则解释的发布,公司需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按以上文件规定的生效日期开始执行上述会计准则。

2、变更前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3、变更后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准则解释18 号》要求执行。除上述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4、会计政策变更的性质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依据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要求进行变更,且未对公司当期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要求进行的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中航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五年三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179 证券简称:中航光电 公告代码:2025-007号

中航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辞职及补选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航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5年3月27日收到非独立董事何毅敏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申请,何毅敏先生因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申请辞去公司董事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职务。申请辞去前述职务后,何毅敏先生不再担任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任何职务。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何毅敏先生的辞职申请自送达公司董事会时生效。

何毅敏先生在担任公司董事期间勤勉尽责,恪尽职守,公司董事会对何毅敏先生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何毅敏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股份锁定承诺事项。

2025年3月27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补选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公司股东拟提名徐东伟先生(简历见附件)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至第七届董事会届满。该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提名与法治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对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核。该议案尚需提交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中航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五年三月二十九日

附件:

徐东伟先生简历

徐东伟,1978年6月出生,硕士研究生,高级会计师。

2019年3月至2020年9月,任河南信息产业投资有限公司财务部主任;2020年9月至2023年4月,任河南汇融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2023年4月至2023年12月,任河南汇融资产经营有限公司董事长、河南汇融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2023年12月至2024年5月,任河南汇融资产经营有限公司董事长;2024年5月至2024年12月,任河南省科技投资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河南汇融资产经营有限公司董事长、深圳国裕高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2025年1月至今,任河南安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河南省科技投资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河南汇融资产经营有限公司董事长、深圳国裕高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

徐东伟先生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截至目前,徐东伟先生不持有本公司股份;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的情形,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所规定的情形,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002179 证券简称:中航光电 公告编号:2025-012号

中航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投资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航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航光电”)于2025年3月27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投资计划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航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规定,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公司2025年度投资计划如下:

一、2025年度投资总体计划

为了强化投资经营管理,保障公司生产经营,助力公司高质量发展,根据公司发展战略及年度重点建设项目,拟订2025年度投资计划。2025年度计划投资总额220,100万元。

二、计划主体情况

本投资计划投资及实施主体包括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沈阳兴华航空电器有限责任公司、泰兴航空光电技术有限公司、中航光电华亿(沈阳)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中航光电(广东)有限公司。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2025年投资计划符合公司的战略发展需要,有利于提升公司核心能力,增强公司综合竞争力,为公司的可持续发展提供保障。

四、特别提示

公司2025年投资计划为公司及子公司2025年度投资的预算安排,2025年度投资计划的实施与公司外部经营环境等诸多因素相关,在具体实施中,可能存在投资计划调整的风险,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中航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五年三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179 证券简称:中航光电 公告编号:2025-010号

中航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审议程序

中航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3月27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由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办理利润分配实施的后续工作。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为2024年度利润分配。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10%列入公司法定盈余公积,公司法定盈余公积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50%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公司法定盈余公积期初累计额为1,060,023,177.00元,已达公司注册资本的50%,本年度不提取法定盈余公积。公司不存在需要弥补亏损的情况。

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公司2024年度实现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3,354,288,683.06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3,081,095,785.85元,加上结转未分配利润9,262,634,683.46元,减去计提法定盈余公积0元,减去2024年现金分红1,271,796,837.6元,减去2024年任意盈余公积385,211,331.66元,2024年末累计未分配利润10,686,722,300.05元,减去2024年拟提取的任意盈余公积419,732,417.65元,2024年实际可供股东分配利润合计为10,266,989,882.40元。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为2,119,661,396股。因2025年3月12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期)1,390,346股限制性股票注销手续,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为2,118,271,050股(回购账户股份数为0)。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良好预期,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为积极回报投资者,拟制订2024年度现金分红预案为:以未来实施权益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8元(含税)。公司2024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如本议案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以公司目前总股本2,118,271,050股进行测算,2024年公司现金分红总额预计为1,694,616,840元(含税),占2024年度归属于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50.52%。2024年度公司未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要约方式实施股份回购。

公司权益分派具体实施前因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等原因发生股本变动的,以权益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回购账户股份不参与分配),公司将按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分红总额。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经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两个月内实施,公司监事会监督执行。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现金分红方案指标

如上表所示,公司2024年度拟派发现金分红总额为1,694,616,840元,最近三个会计年度(2022-2024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为3,863,356,366元,高于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2022-2024年度)年均净利润的30%,未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九)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二)合理性说明

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的盈利状况、经营发展、合理回报股东等情况,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发展。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未来三年(2023-2025年)股东回报规划》的相关规定和要求,有利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经营成果,符合公司未来经营发展的需要。

公司2023年度、2024年度经审计的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套期保值工具除外)、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其他流动资产(待抵扣增值税、预缴税费、合同取得成本等与经营活动相关的资产除外)等财务报表项目核算及列报合计金额为814,292.48元、1,740,038.40元,其分别占总资产的比例为0.0023%,0.0042%、均低于50%。

四、风险提示

公司《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中航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五年三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179 证券简称:中航光电 公告编号:2025-015号

中航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航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航光电”或“公司”)为践行“以投资者为本”的发展理念,维护全体股东利益,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对公司股票价值的认可,制定了“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报告期内,公司落实“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的进展情况如下:

一、聚焦主业,重视股东回报

公司聚焦主业,以“稳增长、可持续、高质量”为目标,深入谋划企业经营与发展,坚持创新驱动,加力挺进新质时代,2024年度业绩实现稳增长,报告期内累计实现营业收入206.86亿元,同比增长3.04%。公司始终坚持“以客户为中心”,防务领域全力以赴打赢市场攻坚战,高质量完成交付任务;加速布局低空经济产业,业务配套实现头部企业全覆盖;通讯与工业业务加快两个调整,聚焦行业龙头客户开发和优质客户培育,产品业务结构不断优化;新能源汽车业务紧抓行业发展机遇,不断保持高压互连产品优势的同时持续拓展智能网联等新业务发展空间,主流车企覆盖率进一步提升,报告期内实现业务高速增长。

公司持续聚焦价值创造,强化核心能力,经营质效不断提升,创新活力进一步增强;统筹推进数智化转型,大力推进数字化车间建设,生产效率进一步提升; 持续深化成本效率管控提升,建立贯穿产品全生命周期的成本管理机制,全年保持盈利水平稳定,实现利润总额、归母净利润37.64亿元、33.54亿元,同比增长0.81%、0.45%。

公司高度重视股东回报,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定期制定《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1、2022、2023年度已累计实现现金分红27.93亿元。报告期内,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的信心,公司总法律顾问梁国威先生、副总经理王跃峰先生增持公司股份,详见《关于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及后续增持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5)。为积极回报投资者,公司2024年度拟以未来实施权益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8元(含税),预计现金分红总额为16.95亿元(含税),占本年度归属于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50.52%,再创历史新高。

二、创新驱动,引领行业发展

公司坚持科技创新驱动,以持续稳定的研发投入致力于原创技术研究,不断取得研发及技术突破。报告期内,公司研发投入金额达22.52亿元,截至2024年年末累计获得授权专利5900余项,主持或参与制定国内外标准920余项,通过GB29490-2013《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获得第23届中国专利奖优秀奖、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等多项荣誉。公司年均实施重点科研项目100余项,推动高速、高密度光传输、流体传输等一批领先技术快速突破,多次获得省部级技术奖项,多项技术达到国际领先及国际先进水平。

三、强化信披,坚持价值传递

2024年,公司持续优化信息披露机制,进一步规范信息披露管理标准,以高质量信息披露持续增强公司透明度,有效发挥信息披露窗口作用。2024年对外发布定期报告及临时公告共计60份。信息披露及时、准确、完整并真实、全面、客观地向投资者反映了公司的经营情况。公司已连续4年获得深交所信息披露A级最高评级。

公司致力于优化完善与资本市场的沟通机制,重视投资者关系建设。报告期内,公司开展多次现场调研、业绩说明会、投资者开放日等投资者关系活动,并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动易平台在线累计回答投资者问题142个。为使投资者更直观、全面了解公司经营生产情况,公司以“网络视频直播+电话会议”的形式召开了2023年度业绩说明会,以“网络直播+电话会议”的形式召开了2024年一季度、三季度业绩说明会,以“现场参观+网络直播”的形式召开了2024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另外,公司积极参加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体业绩说明会、中国航空工业集团上市公司业绩交流会、深交所“金融为民谱新篇,守护权益防风险”主题投教活动,拉近了与投资者的距离,针对投资者关心问题进行了详细沟通。

四、规范运作,提升治理水平

公司以打造公司治理能力现代化的世界一流企业为目标,把党的领导深度融入公司治理,持续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体系及运行机制,充分发挥党委“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作用;以资本市场合规为标尺,扎实推进公司治理数字化建设,通过标准化、信息化、规范化的董事会管理流程,不断夯实高质量公司治理基础;构建完备的外部董事履职平台并提供全方位的履职保障,保障外部董事充分掌握企业经营动态,提升董事会决策的规范性、科学性、高效性。

中航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五年三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179 证券简称:中航光电 公告编号:2025-011号

中航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等规定,中航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航光电”)将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共募集资金3,399,999,991.23元,扣除主承销商承销及保荐费用6,800,000.00元,联席主承销商(联合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12月23日划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共计3,393,199,991.23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中航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验资报告》(大华验字[2021]000896号)。扣除其他发行费用280,188.68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392,919,802.55元。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累计投入3,163,729,514.29元,累计产生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支出的净额84,203,058.07元。

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2024年年初余额为313,393,346.33元。2024年度公司从募集资金专户支出资金人民币317,957,045.59元(其中用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211,361,999.82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106,595,045.77元)。当期产生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支出的净额4,563,699.26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0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运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护投资者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了《中航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2023年12月26日结合公司实际,修订了《中航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该管理办法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2022年1月,公司及联合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航证券有限公司分别与两家监管银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洛阳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及子公司中航光电(广东)有限公司及联合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航证券有限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洛阳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并在监管银行开设募集资金专户。监管协议的内容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2024年度,公司在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过程中严格按照《中航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和《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的规定执行,保持与保荐机构的沟通,并接受保荐机构的监督,不存在违反管理办法和协议约定的情形。截至2024年12月12日,公司已完成了全部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及《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公司在上述银行开设募集资金专户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注:上述专户注销情况详见2023年4月15日、2024年12月12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号)。

三、报告期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1、募集资金总体使用情况

单位:万元

2、募集资金承诺项目情况

单位:万元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公司已披露的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不存在披露不及时、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的情形。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形。

中航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五年三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179 证券简称:中航光电 公告编号:2025-008号

中航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中航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5年3月27日在公司十一楼会议室(二)以现场及视频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及会议资料已于2025年3月17日以书面、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各位监事。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5人,实际参加表决监事5人,监事吴筠以视频形式参会,监事卢双成以通讯方式表决,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焕文先生主持,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并投票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赞成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会议以赞成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经审议,监事会成员一致认为: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未发现募集资金使用违规的情形。

《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披露在2025年3月29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三、会议以赞成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经审议,监事会成员一致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并有效运行,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公司自身的实际需要;《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面、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建设、运行及执行情况。

《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

四、会议以赞成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经审议,监事会成员一致认为: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公司内控制度的有关规定;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所载内容真实反映了2024年公司整体经营成果和2024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未发现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的情形;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其审计结果及对有关事项作出的评价是客观公正的。

《2024年年度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中航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〇二五年三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179 证券简称:中航光电 公告编号:2025-014号

中航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航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25年3月27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4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拟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2024年度股东大会,现就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4年度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文件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4月28日(星期一)上午9:3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4月28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3)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4月28日9:15-15:00。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表决: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现场会议,股东委托的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网络投票包含证券交易系统和互联网系统两种方式,同一股份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

6、股权登记日:2025年4月22日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止2025年4月22日下午15:00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及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现场表决的股东可授权他人代为出席(该代理人不必是股东),或者在网络投票时间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金杜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

8、现场会议地点:中国(河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洛阳片区浅井南路6号中航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1楼会议室(一)。

二、会议审议事项

议案1、3、4、5、6、7、8、9已经2025年3月27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2、议案5已经2025年3月27日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4年年度报告》《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年年度报告》“第十节 财务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王秀芬、翟国富、鲍卉芳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述职报告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

三、出席现场会议的登记方法

1、现场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时间:2025年4月24日(上午8:00一12:00,下午14:00一17:30)

(2)登记方式:

①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等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有效身份证件进行登记。

②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持股凭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等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持股凭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能证明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等办理登记手续。

③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信函或传真方式以2025年4月24日17:30前到达本公司为准)。

(3)登记及信函登记地点:中国(河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洛阳片区浅井南路6号股东与证券事务办公室;信函上请注明“2024年度股东大会”字样。

邮政编码:471003

电 话:0379-63011079 0379-63011076

传 真:0379-63011077

联系人:赵丹 张斐然

2、会议费用:参加现场会议的与会股东食宿和交通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五、备查文件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六、附件

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2:授权委托书

附件3:回执

特此公告。

中航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五年三月二十九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179”,投票简称为“光电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5年4月28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4月28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授权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单位)出席2024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对受托人的表决指示如下:

特别说明事项:

1、所有议案委托人应在签署授权委托书时在相应表格内填写“同意”、“反对”、“弃权”,三者只能选其一,多选或未选的,视为对该审议事项的授权委托无效。

2、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股东大会结束时止。

3、委托人为法人的必须加盖法人单位公章;委托人为个人的,应签名。

委托人单位名称或姓名(签字盖章):

委托人营业执照号码或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票账户: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3:

回 执

截止2025年4月22日,我单位(个人)持有“中航光电”(002179)股票___________股,拟参加2024年度股东大会。

出席人姓名:

股东账户:

股东名称(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2179 证券简称:中航光电 公告编号:2025-006号

中航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航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5年3月27日在公司11楼会议室(一)以现场及视频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及会议资料已于2025年3月17日以书面、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8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8人,其中独立董事鲍卉芳以视频方式参会,公司全体监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的通知、召开以及参会董事人数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郭泽义主持,与会董事经认真审议和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2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二、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公司独立董事王秀芬、翟国富、鲍卉芳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述职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

三、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财务决算的议案》。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4年实现营业收入2,068,552.85万元,同比增长3.04%;实现利润总额376,418.84万元,同比增长0.81%;截至2024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4,124,681.35万元,同比增长15.96%。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第十节 财务报告”。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四、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披露在2025年3月29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由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办理利润分配实施的后续工作。

五、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联合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意见,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鉴证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

六、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内控体系工作报告》。该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前,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控委员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并获全票同意。

七、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

八、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审计工作报告及2025年度审计工作计划》。该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前,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控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并获全票同意。

九、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中航光电可持续发展报告的议案》。《2024年度可持续发展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

十、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前,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控委员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并获全票同意。《2024年年度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十一、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经营计划的议案》。

十二、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财务预算的议案》。《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十三、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投资计划的议案》。《关于2025年度投资计划的公告》披露在2025年3月29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十四、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工资总额预算的议案》。

十五、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公司计划2025年向金融机构(包括银行、经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批准设立的非银行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220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含新增)。申请的综合授信用途包括但不限于借款、承兑汇票、保函、保理、开立信用证、票据贴现等综合授信业务。为提高融资工作效率,及时办理融资业务,提请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其指定的授权代理人与授信金融机构协商并签署与前述综合授信额度相关或与综合授信额度项下业务相关的法律合同及文件。上述授权有效期自本次会议审议批准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十六、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的议案》。该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前,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控委员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并获全票同意。《关于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

十七、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计与风控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职情况监督报告的议案》。该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前,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控委员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并获全票同意。《关于审计与风控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职情况监督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

十八、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该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前,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控委员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并获全票同意。《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披露在2025年3月29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十九、在郭泽义、李森、郭建忠、韩丰、张砾5位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的情况下,共有3名董事有权参与《关于与中航工业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关联存贷款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的议案》表决。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与中航工业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关联存贷款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的议案》。

该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前,已经独立董事2025年第二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获全票同意:本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经过与公司沟通以及认真审阅资料,未发现中航工业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的风险管理存在重大缺陷,未发现公司与中航工业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之间发生的关联存款等金融服务业务存在风险问题。我们认为,中航工业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作为非银行金融机构,其业务范围、业务内容和流程、内部的风险控制制度等措施都受到相关机构的严格监管。中航工业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对公司开展的金融服务业务为正常的商业服务,公司与中航工业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之间发生的关联存贷款等业务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关联董事需回避表决。

《关于与中航工业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关联存贷款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披露在2025年3月29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二十、在王秀芬、翟国富、鲍卉芳3位独立董事回避表决的情况下,共有5名董事有权参与《关于对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意见的议案》的表决,会议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意见的议案》。《董事会关于对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

二十一、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中航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市值管理制度〉的议案》。为进一步加强公司市值管理工作,维护公司、投资者及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合法利益,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同意制定《中航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市值管理制度》。该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前,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与法治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并获全票同意。

二十二、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该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前,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与法治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并获全票同意。《关于董事辞职及补选董事的公告》披露在2024年3月29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十三、在郭泽义、李森、郭建忠3位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的情况下,共有5名董事有权参与《关于2024年度领导班子薪酬的议案》的表决,会议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领导班子薪酬的议案》。该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前,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并获全票通过。

二十四、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4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披露在2024年3月29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中航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五年三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179 证券简称:中航光电 公告编号:2025-013号

中航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航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5年3月27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拟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该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前,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控委员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并获全票同意。该议案尚需提交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名称: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1985年11月12日,2012年3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1号22层2206

首席合伙人:谢泽敏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合伙人数量:175人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注册会计师人数:1031人,超过500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2023年度业务收入(经审计):15.89亿元

2023年度审计业务收入(经审计):13.80亿元

2023年度证券业务收入(经审计):4.50亿元

2、2023年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204家(含H股),主要分布于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2023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收费总额:2.41亿;与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134家。

3、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2023年12月27日,在涉同济堂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中,新疆高院二审判决大信在15%范围内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截至目前,该系列诉讼生效判决已经全部履行完毕。2023年12月29日,在涉昌信农贷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中,江苏高院二审判决大信在10%范围内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截至目前,该系列诉讼生效判决已经全部履行完毕。

4、诚信记录

大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6次、监督管理措施14次、自律监管措施及纪律处分11次。43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2人次、监督管理措施30人次、自律监管措施及纪律处分21人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合伙人):麻振兴,拥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2008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0年开始在大信执业,于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有宝胜科技创新股份有限公司、中航工业机电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中航航空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签字注册会计师:程露,2018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1年开始在大信执业,于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有中航航空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2023年度审计报告,共计1家,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李洪,拥有中国注册会计师、澳洲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1999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质量复核,1999年开始在大信执业,于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复核服务,最近三年复核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有宝胜科技创新股份有限公司2021-2023年度审计报告、中航工业机电系统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审计报告、中航航空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2023年度审计报告等多家上市公司,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2、诚信记录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复核人员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不存在受到证监会及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不存在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复核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未持有和买卖公司股票,也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其他经济利益,定期轮换符合规定。

4、审计收费

本期审计收费系按照大信会计师事务所提供审计服务所需工作人日数和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收取服务费用。工作人日数根据审计服务的性质、繁简程度等确定;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根据执业人员专业技能水平等分别确定。公司2025年审计费用预计为89万元,其中内控审计费用18万元,本期审计费用较上期审计费用增加0万元。

二、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与风控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审计与风控委员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以全票同意,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审计与风控委员会成员一致认为:经对大信会计师事务所从业资质与执业情况进行充分了解后,一致认可其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及独立性。审计与风控委员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就关于续聘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事项形成了书面审核意见,同意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三)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自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二)审计与风控委员会审议意见;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中航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五年三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179 证券简称:中航光电 公告编号:2025-00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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